今場有一點唔係好明想請教
Perez下場因為unsafe condition要罰三格
咁但係有時好多車爆呔爛頭鏟都會有車手碌返車房
究竟裁判條線點定?
佢判定似乎係部車正常係唔揸得要retire嘅狀態就要泊車走人(例如壞尾翼到掉碎片到周圍嗰啲
而爛避震/頭鏟/漏油就因為係可以駕駛但繼續行一定橙黑的你返去解決,DRS失靈導致全開呢啲因為有機會出現作弊風險亦要橙黑
但你佩問題係炒尾翼但揸得返去retire,理論上黃旗+橙黑都攪掂
用LMP/GT嘅規矩,假如部車爛咗不過行得但不停放釘嘅,無論係點都係VSC/FCY確保車手有時間避同命令返pit維修
我睇呢個就係濕勁Stewart嘅裁決,有得碌返去點解一定要逼人泊車開VSC/SC?咁引擎縮缸/冇咗一個轆呢種同樣要退賽仲可以碌車返去嘅狀態,係咪只可以泊車唔可以返pit先?
而裁決係賽後決定大牛正常應該係會抗議,滿地可呢啲半街場又唔係有咩特別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