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位小小保安員,在富城做了短短半個月,因職位覺得不適合,8月22號已向主任陳小組辭職,本身不用通知期,可以即時離職.想說好人做到底,就做到8月31號,讓他們可以有時間找人頂替我的崗位
但是由23號開始就對我多無理要求,又將沒有發生的事說成我不合作,不服從命令,玩我,用理由解僱我
事問我已經辭職了,你地唔想我繼續做落去,為什麼當時不說明,之後就開始用各種理由為難人,真是心理變態精神失常的才做的出的事,而呢公司就好似將合理化呢件事,給我解僱信,是問這間是個間垃圾中極品的公司才會請到呢種"專業人材",所以才出現請唔到人的情況,要用高薪聘請替工,最後因高額的管理費,引來業主投訴,一間公司做到真是敢,真係摺得啦
各位同業千萬進入呢間公司.因為入面就是個私人精神病院
邊個盤呀,我幫你瘋狂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