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銷售員涉平安夜輪姦新婚少婦案續審,辯方律師今(13日)盤問事主時,道出辯方案情,指事主當晚與兩名被告有作親密行為,事主亦享受並有生理反應,惟其中一名被告未能進入狀態故未成事。律師又指事主事後感罪疚,感難以向丈夫解釋,才聲稱被輪姦。事主否認說法。


兩名被告:王承林和林宇徽(下稱王和林),現年30歲,均為銷售員。控罪指,王於2018年12月25日,在天水圍天盛苑某單位內兩次強姦X,以及1次企圖強姦X。而林則被控於相同日期和地點,兩次強姦X。X案發時24歲。
覺有陽具塞口即咬了一口
於12月25日凌晨3時許,王、林和事主乘搭的士前往天水圍。王和林在的士內向X提議繼續飲酒,X回應「可以嘅」。她在庭上解釋,當時打算在下車後才決定返家,或繼續飲酒。
下車後,兩人帶X到王的住所。他們一邊玩遊戲,一邊飲酒,期間先後吻X,惟王不成功。他們亦曾「挨身挨勢」,X便著他們玩遊戲,分散其注意力。X形容當時已醉,之後躺在沙發。期間有人把陽具塞入X口中,她咬了一口。林大叫「哇」一聲。王問林:「你有無事?」林回應:「無事。」
王嘗試性交但不果
三人之後繼續玩遊戲,期間林的手伸入X的T恤,摸她的胸部。X雖大聲叫「唔好」,但林仍然解去其胸圍扣。兩人又合力脫去X的褲子和內褲,王圖把陽具插入X的下體但不果,而林則成功強姦X,並向王表示:「無問題喎。」X作供提及被侵犯時,不禁飲泣。
X又指,之後有人試圖把陽具磨擦X的肛門,同時有人圖把陽具插入她的下體,但都不成功。指X有和林親吻及口交
首被告的律師盤問X時,道出辯方版本,指X和兩名被告光顧酒吧後,她建議到另一個地方繼續飲酒,最終到王於天水圍的住所。在住所內,三人飲香檳和玩啤牌。期間,林和X親吻,又互相摸對方。王一度離開去拿取啤酒,折返時看到X替林口交。
王未能進入狀態未成事
律師又指,口交後,X續和王玩遊戲,兩人之後互相摸對方。在X配合下,王脫下她的褲子和內褲,並準備性交,惟王未能進入狀態,最終未能成事。X一一否認,又指王企圖強姦她時,不清楚對方是否因未能進入狀態,才未能成功。
指事主享受並有生理反應
律師指,林繼而用手指插X的下體,辯方指X很享受,並有生理反應。王隨後入房睡覺,而X坐在王身上。她隔著王的內褲,以她的下體磨擦王的陽具,惟王只著X去睡覺,他亦入睡。事主一概否認。
辯方續指,王曾試圖在X同意下和她性交,但不成功,又指X因難以向丈夫解釋,才聲稱被強姦,她對當晚發生的事感罪疚。X全部否認。
案件編號:HCCC38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