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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時並進 重新出發

接手高登CEO至今已經有八年,一開始知道要代表高登出席唔同場合,都擔心會俾人起底,但最後決定豁出去以真面目示人。記得上任唔夠一年,就遇到高登歷年o黎最嚴重o既事件 — — 被告誹謗。最初我以為對方只係「嚇o下大家」,殊不知官司一打就打o左五年,最後打到上終審法院至告一段落。當時所受o既壓力大到難以形容,幸好得到好多會員o既支持,甚至有會員自發希望o係財政上給予支持,至今我仍然非常感激。不過,就呢單訴訟我o地花費o左超過7位數字o既律師費同賠償,換o黎法律上清晰釐定討論區要為會員發言負上o既責任。

除o左經常要處理關於誹謗問題o既律師信,高登最常要面對o既就係網絡攻擊問題。其實我o地一直有為伺服器作軟硬件上o既更新,奈何網絡攻擊o既「攻勢」日益增強同頻密,唔少時候大家鬧緊我o地Server超慢,背後其實都係因為伺服器受緊唔同程度o既攻擊,唔單只程式員要用大部分時間o黎處理相關問題,我自己有時都要半夜起身,甚至身處外地時都要處理。面對呢o的攻擊,我覺得冇可能每次都同大家講,否則有o的敏感時間每日要出十次八次公告,大家可能睇到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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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
何伯疑似入院
226 個回應
我係細女既話,即刻拎住幾球賣埋樓極速3個月內搞移民啦

否則只可以望住明明到左手既錢要拎返比人,仲要同其他兄弟姊妹反埋面,隨時留埋案底坐監兼破產呀[369] [369]


告到一早告啦
翁靜晶一早出咗片講呢單嘢嘅法律觀點細女轉走錢係冇問題

咁你咪試下轉走老豆老母錢囉
:o)

睇下佢地告唔告得你入


細女或成最大贏家
根本全家人都喉住佢d遺產[sosad] [sosad]

依家細女只要拎筆錢再極速移民,香港法例耐何唔到佢

否則要根遺產法分,新何太或成最大贏家: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佢係電視節目公開講同仔女斷絕關係,如果何伯而家過身,何太應該攞曬

法律上好似冇繼絕關係呢樣野。。。。。

要搵律師搞,同登報。電視講應該唔算數

好似登報都冇用。。。好似前排袁明 x登報,都講過冇法律放力。。。。好似


何太等唔切要遺產cash out


何太等唔切要遺產cash out

咁向左走向右走急呀


何伯就係聽你哋講去叫雞搞成咁xx(


抵死


咁心急@_@
通常老人家叫白車就多
有狗通常一係大單一係88左


“湯有毒”


我係細女既話,即刻拎住幾球賣埋樓極速3個月內搞移民啦

否則只可以望住明明到左手既錢要拎返比人,仲要同其他兄弟姊妹反埋面,隨時留埋案底坐監兼破產呀[369] [369]


告到一早告啦
翁靜晶一早出咗片講呢單嘢嘅法律觀點細女轉走錢係冇問題

咁你咪試下轉走老豆老母錢囉
:o)

睇下佢地告唔告得你入

你係咪唔識聯名戶口嘅定義[banghead]


細女或成最大贏家
根本全家人都喉住佢d遺產[sosad] [sosad]

依家細女只要拎筆錢再極速移民,香港法例耐何唔到佢

否則要根遺產法分,新何太或成最大贏家: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仲有咩遺產?已經攞走咗啦


細女或成最大贏家
根本全家人都喉住佢d遺產[sosad] [sosad]

依家細女只要拎筆錢再極速移民,香港法例耐何唔到佢

否則要根遺產法分,新何太或成最大贏家: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仲有咩遺產?已經攞走咗啦

可能有人一廂情願覺得拎走啲錢係唔合法
將啲錢變成遺產再報狗就搏唔洗民事追


細女或成最大贏家
根本全家人都喉住佢d遺產[sosad] [sosad]

依家細女只要拎筆錢再極速移民,香港法例耐何唔到佢

否則要根遺產法分,新何太或成最大贏家: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仲有咩遺產?已經攞走咗啦

你估得1個戶口咩
咁何伯得4千蚊剩點生活


細女或成最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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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家細女只要拎筆錢再極速移民,香港法例耐何唔到佢

否則要根遺產法分,新何太或成最大贏家: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仲有咩遺產?已經攞走咗啦

可能有人一廂情願覺得拎走啲錢係唔合法
將啲錢變成遺產再報狗就搏唔洗民事追

高登都好多人話啲仔女法律上錯
我唔知法律點講, 但係真係犯法, 講咗咁耐一早有人做嘢啦
就算警察唔拉, 銀行都要做嘢


細女或成最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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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家細女只要拎筆錢再極速移民,香港法例耐何唔到佢

否則要根遺產法分,新何太或成最大贏家: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佢係電視節目公開講同仔女斷絕關係,如果何伯而家過身,何太應該攞曬

法律上好似冇繼絕關係呢樣野。。。。。

要搵律師搞,同登報。電視講應該唔算數

好似登報都冇用。。。好似前排袁明 x登報,都講過冇法律放力。。。。好似

就算有都好, 就算不淺仲喺聯名戶口入面
咁個戶口本身有幾個名喺入面點會全部歸一個人?
總要係其他有名嘅人都未死
即係好似我同你冇法律關係母親屬關係一齊去買樓一人一半
唔通你登報話我哋唔再係朋友絕交喇咁樣我嗰一半就無啦啦冇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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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要根遺產法分,新何太或成最大贏家: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佢係電視節目公開講同仔女斷絕關係,如果何伯而家過身,何太應該攞曬

法律上好似冇繼絕關係呢樣野。。。。。

要搵律師搞,同登報。電視講應該唔算數

好似登報都冇用。。。好似前排袁明 x登報,都講過冇法律放力。。。。好似

就算有都好, 就算不淺仲喺聯名戶口入面
咁個戶口本身有幾個名喺入面點會全部歸一個人?
總要係其他有名嘅人都未死
即係好似我同你冇法律關係母親屬關係一齊去買樓一人一半
唔通你登報話我哋唔再係朋友絕交喇咁樣我嗰一半就無啦啦冇咗?

[noic]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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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何伯自殺
tvb真係大向左走向右走鑊

咁你又同佢定,
呢d咸濕伯苦點會自殺,
一有唔開心,就劣下劣下條正氣仔,
生存意志返晒黎:)7fj

兩公婆一齊過,易捱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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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要根遺產法分,新何太或成最大贏家: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仲有咩遺產?已經攞走咗啦

可能有人一廂情願覺得拎走啲錢係唔合法
將啲錢變成遺產再報狗就搏唔洗民事追

好多人應該唔係好明聯名戶口嘅定義,所以成日都咬定筆錢係屬於阿伯,細女係攞咗老豆舊錢

事實上細女只係攞咗法律定義上屬於自己嘅錢[sos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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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要根遺產法分,新何太或成最大贏家: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仲有咩遺產?已經攞走咗啦

可能有人一廂情願覺得拎走啲錢係唔合法
將啲錢變成遺產再報狗就搏唔洗民事追

好多人應該唔係好明聯名戶口嘅定義,所以成日都咬定筆錢係屬於阿伯,細女係攞咗老豆舊錢

事實上細女只係攞咗法律定義上屬於自己嘅錢[sosad]

根本就好清晰
銀行錢向左走向右走嘢唔需要自己民事訴訟
真係有犯法同銀行講或者報警已經得
冇需要上電視


細女或成最大贏家
根本全家人都喉住佢d遺產[sosad] [sosad]

依家細女只要拎筆錢再極速移民,香港法例耐何唔到佢

否則要根遺產法分,新何太或成最大贏家:

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

如果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遺產: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
剩餘遺產中的500,000元。

在上述的 500,000 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仲有咩遺產?已經攞走咗啦

可能有人一廂情願覺得拎走啲錢係唔合法
將啲錢變成遺產再報狗就搏唔洗民事追

好多人應該唔係好明聯名戶口嘅定義,所以成日都咬定筆錢係屬於阿伯,細女係攞咗老豆舊錢

事實上細女只係攞咗法律定義上屬於自己嘅錢[sosad]


啲傻勁以為聯名戶口起碼都一人佔一半
其實係共同擁有呢筆錢
即係任何一方都有權拎走全部


我係細女既話,即刻拎住幾球賣埋樓極速3個月內搞移民啦

否則只可以望住明明到左手既錢要拎返比人,仲要同其他兄弟姊妹反埋面,隨時留埋案底坐監兼破產呀[369] [369]


告到一早告啦
翁靜晶一早出咗片講呢單嘢嘅法律觀點細女轉走錢係冇問題

咁你咪試下轉走老豆老母錢囉
:o)

睇下佢地告唔告得你入


Z_Z 聯名戶口咪告唔入


我係細女既話,即刻拎住幾球賣埋樓極速3個月內搞移民啦

否則只可以望住明明到左手既錢要拎返比人,仲要同其他兄弟姊妹反埋面,隨時留埋案底坐監兼破產呀[369] [369]


告到一早告啦
翁靜晶一早出咗片講呢單嘢嘅法律觀點細女轉走錢係冇問題

咁你咪試下轉走老豆老母錢囉
:o)

睇下佢地告唔告得你入


Z_Z 聯名戶口咪告唔入

刑事就應該唔會起訴,當你家庭糾紛,
民事就是但搵個理由都可以告,
但得幾百萬,到時可能一半都變晒律師費了


伍仔講野信佢個個就傻的嗎


我係細女既話,即刻拎住幾球賣埋樓極速3個月內搞移民啦

否則只可以望住明明到左手既錢要拎返比人,仲要同其他兄弟姊妹反埋面,隨時留埋案底坐監兼破產呀[369] [369]


告到一早告啦
翁靜晶一早出咗片講呢單嘢嘅法律觀點細女轉走錢係冇問題

咁你咪試下轉走老豆老母錢囉
:o)

睇下佢地告唔告得你入


Z_Z 聯名戶口咪告唔入

刑事就應該唔會起訴,當你家庭糾紛,
民事就是但搵個理由都可以告,
但得幾百萬,到時可能一半都變晒律師費了


民事有本錢咪慢慢打
但絕對唔涉及刑事
否則阿伯晨早報咗驚


根據翁靜晶嘅說法

聯名戶口係長命契原則
即係阿伯同細女係共同擁有筆錢
假若阿伯死咗
全部錢都係會畀哂細女
就算係新何太作為配偶都唔會分到呢筆錢
因為呢舊錢本來就不屬於遺產
加上東張入面何伯自己講過開聯名戶口係為咗死後俾細女繼承呢筆錢
更確立咗當初開戶嘅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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