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早報》內容資源主管 Weldon Kong 告知,2017年2月劉細良以賀陳橋九十歲壽辰、助他出書為名跟報社接觸。負責部門誤以為該書是送給先父的賀壽禮物,且上書房交來的相片(Soft copy),核對和報社藏庫相同,故沒有越洋向先父查證就豁免了版權費用。《南華早報》之所以豁免版權,完全因為先父是報社前輩,希望藉此表達對先父的敬意,並未考慮上書房這次出版是商業操作,更不知道劉細良把先父的權益完全排除在外。
《南華早報》的授權決定,是建基於劉細良提供的誤導資訊
2017年版《鏡頭下的歷史》是商品,先父在該書出版前,從未有人告知發行後售書收益歸屬何方,也不知每冊售價300港元,出版後更沒有收過一毫錢。[/quote]失實陳述下簽落既合約上到庭係可以打得甩
若一方作出虛假的事實陳述以誘使(或說服)某人與他訂立合約,他便干犯失實陳述的罪行。失實陳述必須具備下列三項先決條件:(i)某人作出陳述;(ii)他的陳述是錯誤的;(iii)不知情的一方被誘使與他訂立合約。
所謂合約簽左就簽左 就算發現有問題都無符 既情況 只會出現係戲劇
簡單D講啦
唔係有份文件係手就大向左走向右走晒既
要睇下你用咩手法叫人簽文件
斗零都無畀過人仲叫唔叫幫人出書?
![[sosad]](/faces/sosad.gif)
最出名單案就係
M$用五萬美金同SCP買86-DOS(即後來既MS-DOS)
但無同人講自己背後係IBM
結果就係畀SCP告勁佢
最後M$賠左成百萬美金
時為一九八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