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國內政部日前表示,將對《公共秩序法》進行的新的關鍵性修改,堅決打擊「游擊抗議」(guerrilla protest tactics),以制止少數自私的抗議者持續的抗議和造成的重大破壞,直指他們侵犯了英國公眾和平地進行日常生活的權利。
英國過去幾年發生過多宗針對重要政府建築或交通工具的「佔領」示威,示威者往往會將自己鎖在建築物的大門或主要幹道上,阻礙設施運作,嚴重影響民生及浪費公帑。這些示威多數是由激進環保組織策劃,包括「反抗滅絕」、「隔絕不列顛」及「停用石油」等。
2019年初,「滅絕叛亂」組織的連日抗議,使倫敦部分地區陷入癱瘓,就激起了一些政治家的呼籲,要求賦予警方更嚴厲的權力,以防止過度破壞。
為了表明英國政府打擊「游擊抗議」的決心,內政大臣普里蒂·帕特爾周三向下議院提出了公共秩序法案。他在一份聲明中說:「近年來,我們所看到的是由少數自私的人以抗議的名義進行的犯罪性、破壞性和自我毀滅的游擊戰術的增加」。他表示,這些反社會的抗議活動不僅給想要正常生活的守法公民造成了無盡的延誤和痛苦,而且還分散警力,將警察從最需要他們防止嚴重暴力和鄰里犯罪的社區扯走。而該法案支持警方採取積極行動,這將進一步幫助預防犯罪和伸張正義。
法案提出設立新的刑事罪行重判激進示威者,
禁止示威者以任何方式,將自己粘或鎖在重要建築物、公共交通系統或興建中的公共交通系統地盤(例如 HS2 高速鐵路),從而阻礙相關場所運作。違者最高可被判監6個月及無上限罰款。
除了禁止「鎖起自己」外,法案亦提出設立新刑事罪行,禁止阻礙重要國家基建運作,例如機場、鐵路甚至是印刷傳媒,違者最高可被判監12個月及無上限罰款。
法案同時提出擴大英國警方截查搜身權力,讓警員能夠針對上述新設罪行充公所需物證。法案亦提出賦予法院權力,針對屢犯者實施禁制令,防止他們一再干擾基建。內政部就表示,此舉是為了恢復去年在現已通過的《警察、犯罪、判刑和法院法案》中提出的措施,這些措施當時被上議院否決了。而今次法案提交國會後,預料在保守黨掌握下議院大多數議席下,即使上議院再次否決,法案也可以過關,正式成為法律。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home-secretary-stands-firm-on-tackling-guerrilla-protest-tac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