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政府要止蝕其實可以咁玩
一、徹底撤回修例
最易做都唔做
D官個腦明顯啤撚滿屎
二、收回暴動定義
如果做到下面第三項,
呢點其實唔算最重要
三、撤銷對今為所有反送中抗爭者控罪
撤銷控罪未必得(干預司法獨立)
但係完成法律程序之後特赦所有人, 咁都可以接受
四、徹底追究警隊濫權情況
獨立調查, 講明只尋求真相而不追究任何人責任
可以同時放過兩邊人
五、以行政命令解散立法會,立即實行雙真普選
呢個真係R頭冇得搞

傾唔告係大家好落台既野,香港人法律潔癖,犯法唔告係違反香港人基本想法.政府係好有原因,好易堅持,跟返個程序做,冇贏面,證據不足既唔告,應該唔會告到800人.政府攞到彩,示威者都有啲揸拿去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