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想知對於尼D明顯有虐兒行為既病態家庭,社署係會點長遠處理?
依家曝左光,就即刻斬腳指避沙蟲滅下火頭先,安排臨時住宿
係安排去邊?小朋友願意?長遠又係點?
香港社署處理受虐兒童完整流程(粵語講解,依據社署《保護兒童免受虐待多專業合作程序指引》)
負責單位: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FCPSU),係社署專門處理虐兒個案嘅團隊,會同警方、醫生、學校、臨床心理學家跨專業合作。
1. 接獲舉報,即時初步評估(緊急優先)
任何人(醫生、老師、鄰居、公眾)舉報懷疑虐兒,社署會即刻接手。
• 如果兒童有即時生命危險、重傷:社工會聯絡警方、醫院,立刻安排兒童入院檢查,必要時會申請緊急看管令,即刻將細路帶離危險家庭,唔使等父母同意。
• 非即時危機個案:社工會約見小朋友、屋企人、上門家訪,收集資料,評估受傷、家庭風險。
由2024年起,香港實施強制舉報法:醫護、教師、社工等專業人士,一旦發現懷疑虐兒,必須強制舉報,唔可以隱瞞。
2. 深入調查同風險評估
社工做保護兒童社會調查:
• 同小朋友傾談、會見家人,調查事件經過、傷勢;
• 安排醫療檢查、心理評估;
• 嚴重個案會同警方虐兒調查組(CAIU)聯合調查,涉及刑事就會交由警方偵查。
3. 跨專業個案會議(MDCC)
調查完之後,會召開跨專業個案會議,社工、警察、醫生、學校、心理專家一齊開會,決定:
1. 確認是否屬於虐待個案;
2. 評估小朋友繼續留喺屋企嘅風險;
3. 訂立保護計劃。
4. 分3種方案處理小朋友嘅安置
方案A:風險較低,繼續留喺原生家庭
條件:施虐者同小朋友分開,家庭有足夠監護,唔會再發生傷害。
• 社工定期家訪、輔導小朋友同父母;
• 安排施虐者接受親職教育、情緒輔導;
• 持續監察風險,一旦情況惡化就會轉移安置。
方案B:有危險,需要暫時離開屋企(最常見)
社工會安排院舍、寄養家庭暫時照顧,叫做「院舍照顧」或「寄養服務」:
• 父母仍然保留監護權,但唔可以隨便接走小朋友;
• 會安排受監管嘅探訪,社工監督探訪過程,保護小朋友;
• 同時幫屋企做輔導,目標係改善家庭,日後可以安全重聚。
方案C:家庭根本冇能力照顧、持續嚴重虐兒
社署會向法院申請照顧及保護令,由社署獲得法定監管權;最極端情況會申請終止父母監護權,之後安排領養。
5. 後續長期支援
• 小朋友:心理創傷輔導、醫療、學校安排、經濟支援;
• 家庭:輔導、親職課程、租金/綜援等福利轉介;
• 個案會持續定期複檢,風險降低先至會考慮結案;
• 所有個案會登記入社署「保護兒童資料系統」,方便日後跨部門跟進,防止再受傷害。
6. 刑事方面
虐待兒童屬刑事罪行,警方會獨立調查、檢控施虐者;社署嘅福利工作同刑事檢控係兩條獨立線,社署負責保護兒童福利,唔負責檢控。
簡單重點總結
✅ 優先第一原則:以兒童最佳利益為首要,唔係優先維持家庭完整。
✅ 危急情況:可以唔經父母同意,即刻將細路帶離危險環境。
✅ 唔係一發現虐兒就一定會帶走,視乎風險評估,有啲可以留屋企但嚴密監察。
✅ 強制舉報:特定專業人士見到懷疑虐兒,法律規定一定要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