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番AI 先記得
為何資產登記喺前外父(鄺球)名下?為何唔係同前夫聯名?鄺球為何唔肯交返出嚟?
(A) 為何登記喺鄺球名下,而不是前夫或聯名?
避開高額印花稅(借名買樓):
蔡天鳳當時名下已持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如果再以自己名義購買,需繳付高達 15% 的非首置印花稅。
鄺球當時名下無樓,擁有香港永久居民的「首次置業」名額,蔡天鳳為了節省數百萬元印花稅,於是採用「借名買樓」方式,自己出資但將物業登記在鄺球名下(控方在庭上也形容這個決定「可能是愚蠢的」)。
前夫當時是通緝犯,無法登記:
前夫鄺港智自 2015 年起因涉嫌詐騙被法庭通緝一直潛逃,他根本無法以公開身份持有任何物業或做聯名業主,否則會暴露行蹤及面臨資產被凍結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