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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4名14-15歲女交往 22歲男多次企圖性交被拒 認猥褻企圖強姦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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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菜與蝗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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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青年由2022年到2023年間,從交友程式認識了4名女童,年齡介乎14至15歲,悉數於數周內交往,再帶到時鐘酒店上下其手,更企圖強姦其中1名女童。另1名女童在雙方斷絕來往後翌月輕生,其母從女童遺物中揭發本案。青年今早於高等法院承認企圖非法性交、企圖強姦等12罪,押後至下月15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取女事主的死因研訊文件、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小欖精神病院。

X遭被告陽具磨下體並操控手淫後翌月輕生

22歲醫療輔助隊兼職隊員范致遠承認12罪,包括企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促致未滿16歲的人製作色情物品、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非禮、企圖強姦、管有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等罪。

案情指,被告在2023年8月透過小紅書認識14歲女童X,兩人交換電話號碼繼續聊天,網聊2日後成為男女朋友,被告遂要求X和他傳送胸部及私處照片,被告亦向X傳送下體照片。兩人交往3日後相約在旺角S Place時鐘酒店見面,在床上看電影時被告親吻X,上下其手,因X疼痛而暫停30分鐘後,被告續以陽具磨擦X下體15秒,企圖性交。被告因X感到痛楚而暫停,被告表明如果X疼痛則不會性交,但要求X為他手淫,X以疲倦為由拒絕,被告則捉住X的手為自己手淫至射精,兩人其後沒有再次見面。X翌月15日在家輕生,母親發現X曾向朋友發訊指當日在旺角被性侵,遂報警處理。

被告曾要求Y性交遭拒 向Z自稱家境非常富裕

被告被捕時警誡下承認在雙方同意下與X「做咗」,警方從檢獲手機電腦中揭發另外3個女童受害。同年1月被告在小紅書認識15歲女童Y,交往2、3周後初次見面,在旺角時鐘酒店小熊酒店房內打遊戲機,期間2人相擁親吻,被告撫摸Y胸部,Y應要求脫下上衣。同年7月2人再次相約於該酒店,被告多次要求性交遭拒。被告2022年8月在交友程式「探探」認識15歲女童Z,被告自稱救護員,家境非常富裕,2人交往後交換私處照片,以夫妻相稱。同月在旺角某房間內初次見面,在床上觀賞電影時2人擁抱親吻,被告嘗試上下其手不果,Z感覺不妥,起身離去。

被告2022年在網絡遊戲中認識14歲女童A,2人兩周後交往,6月在荃灣初次會面。被告送A回家時,2人坐在巴士上層尾排,被告送贈香水,A依窗而睡時,被告伸手入衣內撫摸A胸部,A驚惶欲叫,被告馬上掩口道歉,解釋指自己太喜歡A,A接受。翌月被告帶A到旺角時鐘酒店看電影,期間從上強行脫去A衣服,A無法掙脫被告,被告企圖強姦A,A不斷大叫喝罵被告,手腳並用阻止對方,又指自己未成年,而2人初相識,然後乘被告失平衡時逃去。被告事後向A道歉,A原諒被告,2人關係如初。被告其後向A承諾不再強逼A或帶A到酒店,A終答應直播淋浴,期間遭被告截圖。被告數日後表示意欲性交,A終忍無可忍決定分手。被告手機電腦內搜出兒童色情物品,包括39張照片及14段影片,當中拍攝到數名事主胸部及私處。

案件編號:HCCC443/2025

來源網址 : 青年認性侵4名女童共12罪-有女童逃脫免遭強姦有女童翌月輕生 | 星島頭條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6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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