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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
印度男子在加拿大尾隨15歲女孩下車性侵,法庭上要求縮減刑期以維持遣返上訴權
5 個回應
韓玄

安省漢密爾頓(Hamilton)一名住加拿大的印度居民因尾隨並性侵一名15歲少女被定罪。為避免因刑期過長而失​​去遣返上訴權,其律師請求法院將監禁刑期控制在182天,但遭法官拒絕。

30歲的Harpreet Singh最終被判處15個月監禁及3年緩刑監管。

深夜尾隨15歲少女

案件發生於2023年5月1日。

Singh出生並成長於印度旁遮普邦,目前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案發當晚,他與一名15歲少女搭乘同一輛市區公車。兩人互不相識,Singh坐在少女對面,並在途中用手機觀看色情影片。

晚上11時23分左右,兩人在同一地點下車。

Singh隨後尾隨少女進入一條昏暗的小路,從背後抓住她的衣領和頭髮,之後走到她面前,一隻手握著自己勃起的生殖器,另一隻手拿著手機向她展示色情影片。

少女用手肘撞擊並推開Singh後逃離現場。

Singh隨後在安省法院被裁定三項罪名成立,包括對兒童實施性幹預、以促成性幹預為目的向兒童提供色情材料,以及出於性目的向16歲以下人士暴露身體。

辯方請求判決182天,以保留遣返上訴權

本案量刑爭議的關鍵之一,是Singh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

其移民律師向法院解釋,如果任何一項罪名被判處6個月(183天)或以上監禁,Singh可能失去就遣返令向加拿大移民上訴處(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IAD)提出上訴的權利,也將失去在該上訴程序中基於人道及同情因素尋求酌情救濟的機會。

因此,辯方請求法院判處182天監禁及2年緩刑監管。

控方則主張判處12至15個月監禁及3年緩刑監管。

Fiorucci法官最終拒絕了辯方請求,認為182天的刑期無法充分反映犯罪的嚴重程度、受害者遭受的傷害以及Singh應承擔的責任。

法官表示,雖然法院在量刑時應認真考慮刑罰可能帶來的移民後果,但這些後果不能主導量刑,更不能因此為可能被遣返的犯罪人建立一套不同的量刑標準。

最終,Singh被判處15個月監禁及3年緩刑監管。

法官:犯罪具有明顯加重情節

Fiorucci法官認為,本案犯罪情節「高度加重」。

他指出,Singh的行為是刻意實施、具有掠奪性質,並且針對一名處於弱勢地位的兒童。這類犯罪不僅嚴重損害受害者的個人安全感,也破壞社會對於兒童能夠安全使用公共空間的基本期望。

受害少女的身份受到法院禁令保護。她表示,這次經歷「令人羞辱、恐懼,並且嚴重侵犯了她的人身尊嚴」。

案發前,她可以安心獨自出遊和搭乘大眾運輸;案發後,她開始在過去熟悉的環境中感到焦慮、恐慌和恐懼。


#good2#0    #bad#0  
標籤:
真係好向左走向右走Seven憎「性侵」呢個傻的嗎詞:o) :o) :o)

強姦又係「性侵」

指插又係「性侵」

從背後抓住她的衣領和頭髮又係「性侵」

[think]cl [think]cl


#yup# 收得阿差同蛔就預左會咁


賤種印度狗[sosad]


夠厚面皮


paj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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