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門勸喻後請辭,內部希望藉此處理事件,而非展開正式的公務員紀律處分程序 。有消息人士形容,公務員體系內以要求辭職方式問責的情況極其罕見
9到盡頭
膽 自 大
當年鉛水一樣
對.. 公務員已經慣咗做錯嘢無後果好多年, 鉛水事件, 林鄭評價份報告︰
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鉛水事件顯示現行制度有問題,惟看不到有任何一位公務員要為此負上個人責任。結果一個要負責嘅公務員都無, 本來話告分判商, 但亦都告唔入, 理由係「
無法判斷」分判商知悉焊料含鉛.

唔知香港咁樣繼續行落去, 下一單大嘢會係乜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