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餐廳侍應偷1.4萬元手提電腦800元轉賣 還押候懲
有關該案件的詳細案情與審訊要點如下:
案發經過與失物價值第一宗偷竊:2026年6月16日,被告在科大 LT-J 座地下偷走杜姓學生無人看管的手提電腦,價值港幣 5,499 元。
第二宗偷竊:2026年6月19日,被告在蔣震演講廳外臨時自修室,偷走徐姓學生無人看管的手提電腦,價值港幣 9,300 元。
贓物處理:被告得手後將兩部電腦帶到二手電子商店,分別以 300 元及 500 元(合共 800 元)賤賣賤轉售。🔍 警方調查與破案兩名事主發現失竊後報警求助。警方翻查校園公眾區域的閉路電視片段,鎖定在科大餐廳工作的被告。被告於6月20日凌晨在住所被捕,警誡下承認出於一時貪念而「順手牽羊」。
警方隨後已成功在二手店舖內起回兩部涉案手提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