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持有雙程證的四十四歲內地女子,涉嫌於二零二四年底向入境事務處提交一張虛假的泰國大學畢業證書,被落案起訴一項安排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今日早上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暫委裁判官余焯文批准被告以自簽一千港元、守行為二十四個月的方式處理,另須繳付五百港元堂費,其原本面對的控罪則獲撤銷。
案情指出,被告謝源(英文譯音:XIE, YUAN)被控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文書屬於虛假,即一張看似是由泰國先皇理工大學簽發的畢業證書,卻依然安排使用該虛假文書。
案件早前於法院首次提堂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當時獲准以高達三十萬港元保釋外出,並押後至今日再訊。控方今日在庭上同意改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獲得法庭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