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影公司主席兼藝人黃百鳴(原名黃栢鳴),涉在「天馬影視」公布賣盤前,慫恿胞妹掃貨,被控內幕交易。黃否認控罪受審,早前被裁定罪成,被判囚5個月及罰款逾9.9萬元,獲准以2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辯方今(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撤銷黃的擔保,獲裁判官高偉雄批准,黃須即時服刑。
被告黃柏鳴(78歲)被控證監會票控1項內幕交易罪,指他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與某上市法團(即傳遞娛樂有限公司,前稱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有關連,並掌握他知道屬關於「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慫使或促致黃潔珍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控方由外聘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黃柏鳴由資深大律師謝華淵代表。
控方案情指,黃百鳴與子女持有Honor Grace Limited,透過該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天馬影視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天馬)的股份,黃當時是「天馬」的董事局主席。2017年8月18日,Nice Rich Group Limited與Honor Grace Limited簽訂備忘錄,同意以每股0.319元的價格購入若干股「天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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