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據報在明愛醫院實習的女醫生,疑於5月31日夜晚在院內疑似雜物房,私自操作一部C-arm流動X光機為自己的膝頭照射,並將X光影像拍成Instagram限時動態上載,隨即在網上引發廣泛討論。
從流傳的截圖可見,該名疑似穿着藍色醫護服的人士,將膝頭置於C-arm機器下照射,螢幕上清晰顯示膝關節X光影像 。當事人在動態中以英文寫上「Perks for乖乖HO(實習醫生)收晒所有症+捉到occult fracture,照C arm for my chronic knee pain」,言詞間視醫院儀器為工作「福利」,更稱以此照射自己的慢性膝痛。
事件隨即在網上平台廣泛流傳,引來大批醫護及市民留言批評 。有評論指出,理論上照X光需要有轉介信(referral letter),在無適當防護的房間進行更存在輻射洩漏風險;又有人指出,部分醫生(如骨科、腎科、內分泌科、牙科等)雖然理論上有牌可以踢X光,但實習醫生未必具備同等資格。另有留言提到,「香港來講呢啲嘢就執得唔嚴,成日都有啲姐姐衝過來,話自己整親叫放射技師幫佢照,其實都係違規」,暗示此類私用儀器情況並非孤立個案。
亦有網民從技術層面指出,當事人所照的X光影像顯示「個condyle都唔搭,唔係true lateral(真正側位)」,質疑照片的臨床意義成疑。有人則認為,即使輻射量未必足以傷人,公器私用後更上載至社交媒體公告天下,實屬不當。更有聲音呼籲將事件投訴至醫務委員會,認為事件反映相關人員的專業操守有欠妥當 。
根據香港《輔助醫療業條例》,任何人如欲操作放射診斷設備,須向放射技師管理委員會申請註冊,未經註冊而從事放射技師專業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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