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唔買
轉頭捐番d錢出去比其他人
跟住出信, 30日後維修好, 否則宣佈危樓, 禁止再住
班災民根本係食住上心理, 要政府將佢地變哂富豪咁
係,真係食住上
合興取替咗現有法團,佢地竟然想叫合興開業主大會
楝樓俾人燒咗,有買保險,佢地竟然想claim保險
善長人翁捐錢俾災民用嚟重建家園,政府扣住筆善款,變咗自己袋口嘅錢想用嚟買災民業權
佢地竟然想喺政府袋口拎返筆善款應急
政府收埋份驗樓評估報告,唔公佈楝樓嘅狀態,有冇即時倒塌危機等,佢地竟然想逼政府公開文件
政府已經開咗「獨立委員會」加快調查,佢地竟然嫌佢冇法定權力傳召鴻毅同黃碧嬌等關鍵證人,想開「獨立調查委員會」
講到尾,佢地竟然想喺呢次災難入面行條正常申索程序
竟然想搵真相,竟然真係想搵個責任人為今次災難負責同索償
最大貪就係呢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