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星島日報報道, 政府正研究如何協助警隊提升持續執法應變能力,最新研究的方案是考慮借調各大紀律部隊部分人手,擔任臨時「特別任務警察」,即由特首授權警隊「一哥」直接委任消防處、入境處、海關、懲教署等部隊的自願人員,以「特別任務警察」身分,執行「一哥」發出的工作指令,如押解等非前線工作。
消息指這做法有助警隊靈活調動更多人手到前線抗暴、嚴正執法,並展示政府團隊團結一心支持警隊止暴制亂。
據知政府正探討方案可行性。消息透露,警隊整體有超過三萬人手,實際可上最前線抗暴的不足一萬僅幾千,還要輪更工作,對手愈見緊張,警隊近來工作壓力明顯再增大,應增添人手配合,惟招募新血及訓練需時,根本無法應付目前緊急狀態需要。雖然消防處已配合警隊採聯合行動如清理非法路障等,入境處、海關亦在關口截查疑人及違禁品上協力,據悉政府想進一步研究直接向其他紀律部隊臨時「借兵」擔當特別警務工作,因他們已受訓、有執法經驗,甚至有相關裝備,可以協助警方進行非前線抗暴力工作。例如懲教署有防暴隊、海關人員可佩槍等,有能力協助特定工作包括押解疑犯等。
研究方向是引用《緊急法》或《公安條例》第四十條,交特首隨時藉命令授權警隊「一哥」,以書面方式委任紀律部隊任何自願人士為特別任務警察(special constable)。他們獲委任期間之職責、權力、保障及豁免權均與警察相同,並須遵從警隊「一哥」向其作出的所有命令。任期由特首決定。
政府分析方案好處是能協助警隊即時有多些人手,減輕他們非前線的工作壓力,可以調動更多人員到前線「勇武」執法,但亦預知將帶來很多實際工作問題需要克服,及法律問題,且政府必須向公眾清晰解釋因由。
據知,各大紀律部隊管理層都很體諒警隊的現狀,由於各紀律部隊有各自的工種工作,他們需考慮不同因素及影響,待政府再提供更多參考資料及進一步指示,而大前提是「不可夾硬來,要同事自願轉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