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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溪湖鎮今年初舉行24年一次大建醮,期間舉辦建醮演唱會,當天萬人空巷,沒想到27歲陳姓男子竟趁現場人潮擁擠,多次伸手觸摸2名未成年少女臀部,隨後竟當眾掏出生殖器「打手槍(自慰)」,並將精液射在其中1人褲子上,過程遭民眾目擊錄影後報警。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公然猥褻罪判處陳男拘役40日,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今年1月3日晚間8時40分許,溪湖鎮福安宮舉辦建醮活動及演唱會,現場聚集大批人潮。陳男趁人群擁擠,接連徒手觸摸站在前方的甲女、乙女臀部,之後更在眾目睽睽下露出生殖器,以手套弄自慰,並射精在其中1名少女的褲子上,誇張行徑被一旁民眾拍下報警。
檢方起訴時主張,兩名被害少女案發時均為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請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不過陳男辯稱,當時沒有看清楚2人長相,因對方有化妝,一度以為至少是大學生,並不知道她們未成年。
法官審酌,陳男與2名少女互不相識,少女當天均穿著便服,加上演唱會現場人潮擁擠,確有可能無法辨識年齡,因此未依兒少法加重處罰。
法官認為,陳男為滿足個人性慾,在多數人可共見共聞的場所露出生殖器自慰,敗壞社會善良風俗,且欠缺尊重他人的觀念;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已與2名少女達成調解並賠償損失,判處拘役40日,可按每日1000元折算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外陳男所涉性騷擾罪嫌部分,因甲女、乙女已撤回告訴,法院另案判決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