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會員可[按此]登入。未成為會員可[按此]註冊。
[公司模式 - 關]  [懷舊模式 - 開
[Youtube 預覽 - 關]  [大字型]  [小字型]

您現在聚腳在 時事台內。

跳至第

發起人
立法會討論國安附屬法例 林定國:無改變適用範圍或新增權力
0 個回應
蘇雅琳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討論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訂立附屬法例,目的是清楚說明在《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下,界定「特區的法律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細化相關程序,並無改變《香港國安法》和《國安條例》現有規定及適用範圍,又強調無新增任何權力、罪行或罰則。

政府建議制訂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如行政長官根據《香港國安法》或《國安條例》發出證明書,認定某刑事罪行涉及國家安全,該案即屬《香港國安法》所指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有關罪行即屬《國安條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建議包括當某人在同一國安案件,被控或被裁定犯任何交替罪行,該項交替罪行亦屬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會議上表示,制訂有關附屬法例,不會涉及任何新訂刑事罪行、罰則或執法權力,亦不會影響市民正常生活及一般機構的正常運作。


#good2#0    #bad#4  
標籤:
跳至第



  快速回覆 - 輸入以下項目

本討論區現只接受會員張貼文章,本站會員請先登入。非會員人仕,您可以按此加入為新會員,費用全免,並可享用其他會員服務。


上次光臨時間: 12/6/2026 3:53
今天貼文總數: 327 | 累積文章數目: 7,499,191

聯絡我們 |  服務條款 |  私隱政策
Copyright © 2026 HKGold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