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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
前空姐被指以雷射筆襲警 事隔兩個月辯方至今仍未收齊控方文件
1 個回應
浅川梨奈

大批示威者於今年8月10日在尖沙嘴彌敦道近美麗華廣場附近聚集,其間防暴警突然衝上行人路,將一名前空姐撲跌,並指她用雷射筆射向警員眼睛。前空姐被控襲警罪,案件今早再訊。辯方稱暫時僅收到案情摘要,需時索取其他證人口供及影片。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

辯方今指,被告郭麗芬(28歲)現任金融經理,工作時間長,需要與客戶開會,或有可能到新加坡工作,希望撤銷離港禁令及宵禁令,但遭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拒絕。

被告被指於8月10日在尖沙嘴彌敦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襲擊警員朱冠強。據了解,郭被捕時,警方在她附近撿獲一支雷射筆。警方指郭使用發出綠光的強力雷射筆射向警員眼睛,令該警員眼睛疼痛及流眼水。

【案件編號:KCCC2112/19】


#good2#0    #ba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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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旗真係唔夠用xx(

有我阿嘛#bye# 用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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