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陸江西九江爆出未成年少女遭性剝削案件,13歲少女魏薇(化名)遭昔日閨蜜夥同犯罪集團控制,數月內被迫多次從事性交易,期間遭毆打、拘禁及強迫服藥,事後感染梅毒、黴漿菌,更因精神受創出現自殘行為。涉案倪姓少女犯案時僅15歲,一度因未達強迫賣淫罪的刑事責任年齡而未被追訴。受害者父親歷經4年申訴,終於促使司法機關重新追查,倪女於2026年9月被依強姦罪判刑5年6個月,全案已有15人獲刑。
根據《大風新聞》等陸媒報導,魏薇2008年出生,母親在她1歲時離家,父親魏瀟(化名)長期在工廠工作,主要由長輩協助照顧。2021年,魏薇輟學後,父親曾安排她進入技術學校,卻發現女兒開始夜不歸宿、不接電話,原以為只是青春期叛逆。直到2022年7月警方介入調查,才知道女兒早已遭人控制。
調查指出,犯罪集團共有5名成員,出生年份介於2004年至2007年,其中倪女原是魏薇的好友。2022年3月至7月,倪女與魏姓男子及邱、陳、余等人,在九江多處地點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控制未成年少女,強迫其中3人從事性交易,另有1人遭強制侮辱。每次交易收取人民幣400至2000元,所得多由魏男與倪女瓜分。
魏薇遭剝削的次數,兩篇報導分別記載18次及超過20次,犯罪集團從她身上取得超過人民幣1萬元。長期遭受暴力與羞辱,讓她身心嚴重受創,不僅感染性病,還被診斷罹患復發性憂鬱症,伴隨失眠及多次自殘。案件直到另一名受害少女於2022年7月報警才曝光。
2023年12月29日,法院先對4名犯罪集團成員宣判,魏男因強迫賣淫、強制侮辱等罪遭判6年6個月,其餘3人分別獲刑3年3個月至5年2個月。然而,倪女因犯案時已滿14歲、未滿16歲,而強迫賣淫罪不在該年齡層須負刑責的8類重大犯罪範圍內,最初未因此罪遭起訴;涉及案件的10名嫖客,也曾以不知道少女未滿14歲為由,未被同步追究刑責。
魏瀟不願接受結果,持續向司法機關申訴,促使檢方於2023年啟動立案監督。原先未遭追訴的10名嫖客,隨後陸續被依強姦罪起訴,截至2026年7月,均遭判處2年至5年不等徒刑。
案件另有一項關鍵轉折。倪女曾於2023年5月因另一起搶劫案被判1年5個月徒刑,同年12月15日服刑期滿出獄,當天隨即因涉嫌強姦罪遭警方拘留。檢方於2026年2月6日正式起訴,認為倪女不只是安排性交易,而是直接以暴力壓制未滿14歲少女的反抗,協助嫖客實施性侵害,應以強姦罪共犯追究責任。
九江市潯陽區法院9月7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倪女辯護人主張其行為僅構成強迫賣淫、因年齡限制不應負刑責的說法。法院認定,倪女的脅迫行為直接促成性侵害,即使不能依強迫賣淫罪處罰,仍可認定構成強姦罪共犯。考量她犯案時未滿16歲、當庭認罪,且家屬已賠償被害人損失,最終判處5年6個月徒刑。
隨著倪女遭判刑,5名犯罪集團成員及10名嫖客共15人均受到刑事制裁。魏瀟歷經4年奔走,終於讓涉案人員陸續受到追究,但女兒遭受的身心創傷仍難以抹滅。這起案件也引發外界對未成年人保護、刑事責任年齡及司法追訴機制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