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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人
一名家長指其3歲讀K1的子女手指意外痛極大哭。
5 個回應
黃金.週芷琪

《言而無信》

一名家長今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其3歲讀K1的子女在屋苑會所波波池遊玩期間,手指意外被上層平衡木旁邊的保護繩網緊箍,痛極大哭。家長當時心急如焚,即場承諾「費用我賠」要求職員剪網救人,惟事後卻拒絕簽署賠償承諾書,並上網圍爐詢問責任誰屬,結果遭大批網民批評言而無信做「彈弓手」。

該名家長表示,事發時小朋友的手指頭被繩網箍實無法抽出,遂要求會所職員取來較剪剪開繩網。職員起初拒絕並打算以非破壞性方法解開,另一名職員則在場拍照記錄。家長為求盡快幫子女脫困,情急下向職員表示「你剪啦,費用我賠」,職員最終剪開繩網,幼童經安撫約半小時後手指活動已無大礙。

事後另一名職員要求家長簽署俗稱賠償承諾書的法律文件,承認損壞公共設施並承擔一切賠償及修理費用。家長不滿職員未有慰問幼童情況,最終拒絕簽署,職員則指會翻看閉路電視及申索保險,但提醒家長要有心理準備。家長在帖文中質疑,繩網僅被剪開1格,對整體完全沒有影響,又指即使當時報警召消防員到場結果亦是一樣,反問情急下救人的口頭承諾是否構成正式賠償責任。

帖文曝光後隨即引來網民一面倒負評,不少人直斥家長「講過唔算數」,指出職員是基於家長提出賠償的口頭協議才剪網,如今出爾反爾令物管人員相當難做,更直言職員下次只會學懂不輕信口頭承諾,寧願等消防到場處理。亦有網民反駁,消防員在救援時破門或剪網獲法例賦予權力,與私人要求破壞設施性質完全不同。此外,有留言指出安全繩網哪怕只被剪破1格,長遠亦會削弱周邊的承托力並令破洞擴大,危及其他兒童安全,維修時往往需要整幅更換,絕非家長所言毫無影響。


#good2#1    #ba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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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ad]lm [sosad]lm [sosad]lm 所以唔好話咩官僚定乜Seven
社會太多呢d友, 講完轉頭反水


笠水狗 [sosad]

冇錢 999 等消防到囉


傻勁生個傻仔賴地硬

所謂意外10次有10次都係小童問題


香港人高質#yup#


香港人高質#yup#

受港英教育最高質嘅一代香港人80 90後唔會衰得去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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