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會員可[按此]登入。未成為會員可[按此]註冊。
[公司模式 - 關]  [懷舊模式 - 開] 
[Youtube 預覽 - 開]  [大字型]  [小字型]

您現在聚腳在 時事台內。

跳至第 頁

發起人
湯家驊:六四晚會一定唔係犯法
27 個回應
泡菜與蝗蟲

https://www.am730.com.hk/article/1049140

https://upload.hkgolden.media/comment/sprw0uqe.4nwtdmkwugh.dipdgbm2wen.35k.jpg

出版:2026-Aug-24 15:00
支聯會案|湯家驊指六四晚會不犯法:犯法是高呼「打倒一黨專政」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上周五裁決,法庭裁定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另一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在案件開審前已認罪。法庭定於8月28日聽取求情,特區政府歡迎法庭的定罪裁決。

曾經多次出席六四晚會的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接受商台節目訪問,他表示要「開宗明義」澄清:「六四晚會一定唔係犯法,犯法係喺個晚會邊高呼『打倒一黨專政』。其實我都有出席過唔少次六四晚會,我出席時周邊人士大多數,當台上高叫『推翻一黨專政』,或者『打倒一黨專政』嘅時候,我周圍好多人其實係冇起身叫呢樣嘢,希望大家首先要分清楚個行為先,悼念還悼念,打倒一黨專政還打倒一黨專政,呢個係兩回事。」

「悼念還悼念,打倒一黨專政還打倒一黨專政」

湯家驊解釋參與悼念及叫喊口號雖然在同一個場合進行,但後者涉及打倒一黨專政,「咁就會出問題」。他指《香港國安法》立法之前並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罪在回歸前的《刑事罪行條例》便已存在,基本元素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一樣,煽動罪最重要元素是其煽動內容是否違法。湯家驊指「打倒一黨專政」、「推翻一黨專政」即並非從正常、合法途徑進行,假若推動修改憲法則是合法。不過,他強調作為香港律師,不會評論及鼓勵進行違法事情,表明行事要視乎行為實質。

對於有市民近年6月4日自發到維園被警方邀請離開。湯家驊稱「好難回答呢個問題」,因為被請走的原因有很多,強調自發悼念並非打到一黨專政是屬於合法:「但你符合國安法,唔係等如符合公安法或其他法例。」假若警方認為有人有機會干犯其他法例,即引起其他人圍觀,會要求該名人士離開,或者沒收相關物品,他理解從來沒人因此被拘捕或檢控。


#good2#0    #bad#16  
標籤:
6月4發生過咩事[???]


#adore#


6月4發生過咩事[???]

https://upload.hkgolden.media/comment/muwxukds.xqgpglb2e3z.yackvup10cg.lci.jpg


衰十一都唔犯法…… 於佢而言


點唔係同一件事啊

一個人比壞人殺左 你悼念個victim個陣順便要justice against the murderer 無衝突wor


六四晚會本身唔犯法,不過有人去就犯法[369]


咁湯生帶頭,搞返維園活動丫

Hi那星
好似吳三桂打康熙
高呼反清復明咁
佢老母今天
南明最後一個王,係吳三桂監斬架
[sosad]cl [sosad]cl [sosad]cl

冇架喇
過哂 returning point
由治及興架喇#hoho#cl


衰十一係咪合法?_? [sosad]


6677,自古以泥,呢個割瓜,呢 16 字

「一放就收,一收就叔,一叔就 C,一 C 就放」

人類總是 gif


晚會死物點犯法
出席嘅人先犯法


犯唔犯法
唔到你定

O:-) O:-)


點解佢d舊黨友都拉晒
過左底就咩事都無


十一哥成日彈出彈入Z_Z


是但啦咪又係長官話事,搞細路又好死百九幾人都好,長官話唔犯法就唔犯法嘅啦Z_Z


揸枝花喺維園出現都唔犯法,不過照拉之嘛Hi 你:o)


結束一黨專政 > 打倒/推翻一黨專政
你咁樣改人地啲字眼,咁乜都可以犯法啦[sosad]cl


乜唔係多黨合作制既咩?!


搞小朋友都一定唔係犯法?_?


有乜嘢留翻同個官講。


結束一黨專政 > 打倒/推翻一黨專政
你咁樣改人地啲字眼,咁乜都可以犯法啦[sosad]cl

人地律師黎架, 偷換概念梗係叻啦


不了


乜嘢係64呀


唔犯法,
但有人有權拉你去一邊問話,
再叫你離開。


唔犯法,
但有人有權拉你去一邊問話,
再叫你離開。

再唔係就恐嚇你,
你再唔離開,
就會犯某一條法例,
如遊盪罪。


唔犯法咁下年叫禮義廉同工賊會搞個全場齋坐點蠟燭唔出聲既六四晚會囉


跳至第 頁



  快速回覆 - 輸入以下項目

本討論區現只接受會員張貼文章,本站會員請先登入。非會員人仕,您可以按此加入為新會員,費用全免,並可享用其他會員服務。


上次光臨時間: 29/10/2026 17:21
今天貼文總數: 477 | 累積文章數目: 7,539,354

聯絡我們 |  服務條款 |  私隱政策
Copyright © 2026 HKGold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