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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智會助理舍監 宗培基(40歲)姦女院友判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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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粉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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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61014/photo/bkn-20261014114153518-1014_00822_001_02p.jpg?20261014162029

匡智會轄下大埔區殘疾人士院舍的時任助理舍監,涉嫌於前年年中的1個月間在院舍內5度強姦一名智障女院友。該助理舍監否認5項強姦罪受審後被裁定5項強姦罪均罪成,案件今日(14日)於高院判刑。法官游德康直斥被告行為可鄙,令人厭惡及震驚;斥責被告身為專業照顧者在短時間內有預謀犯案,誘導事主進而侵犯,終判處監禁13年。


#good2#4    #ba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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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宗培基(現年40歲)案發時為涉案院舍的助理舍監,他否認5項強姦罪,指他於2024年7月13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3日及8月9日至10日期間,在大埔某院舍強姦案發時22歲的女子X。法官引述X的創傷報告指她案發後情緒穩定,僅提及事件時出現迴避迹象,X另感到羞恥但沒有創傷後壓力症狀。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則指他在還押期間曾以頭撞牆,自稱情緒低落,惟工作人員交代被告完成與精神科醫生訪談後與他人表現自在,沒有自殘。報告則指被告有人格問題但精神沒有問題。

法官指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X有輕度智障,日常生活需要間歇支援。被告明知X無法獨立生活,甚至猶如孩子不能對抗像被告般有權力的成年男性。被告身為專業照料人員,濫用X渴望關懷的心理,案發前誘導從而性侵犯,違反誠信。法官又稱被告在短時間內5次犯案,且沒有使用安全套,有可能令X懷孕,此為嚴重加刑因素。被告的重犯機會為中等,且毫無悔意,法官更斥責被告自辯時解釋X床單上的精液來自夏天穿短褲流汗,說法「荒謬絕倫」,終判監13年。

控方案情指,X現年約23歲,自幼被診斷出發展遲緩,為一名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智障人士。被告自2024年6月起在涉案院舍任職助理舍監,並與X接觸。X會視被告為好朋友,並稱呼被告為「基Sir」。涉案院舍就事件報案後,警員在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案發時段於上班期間,曾4度帶X進入他的辦公室,及在8月9日晚曾進入X的房間;但辦公室及X的房間內並沒有閉路電視。

X於錄影會面稱,被告在辦公室內脫去她的衣服,並戴上安全套及強姦她,過程中她曾感痛楚和不適,並曾叫「唔好」及「好痛」,惟被告只着她「唔好咁大聲」,被告之後脫掉安全套並把「白色液體」射在她腹部上,再用紙張為她清潔。X指被告之後亦曾強姦她,且沒有使用安全套。警員在X的房間床單上,檢驗出X的DNA及被告的精液;並在被告的辦公室內搜出兩支潤滑劑、一盒及9個安全套以及男性生殖器噴霧。

案件編號:HCCC 277/2025


人神共憤


Hi佢老母,乜佢咁向左走向右走蠢嫁! 話自己大陸落黎或者以前做過警察咪無事囉! #hehe#


https://encrypted-tbn0.gstatic.com/images?q=tbn:ANd9GcRm0h0rr1v5EFRdALL1NJKEp0g5qhCRg2XOWXn27rNp2-ECpbcKlu9w7kgH&s=10


支持


宗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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