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宣布,從明日(23日)起,將公共交通工具滋擾行為的監管範圍由地鐵擴大至巴士。
根據新規,在巴士上大聲播放手機、亂扔垃圾、把腳放在座位上或飲食等行為將屬違法,最高罰款500新加坡元(約合3000港元)。較嚴重行為如阻礙其他乘客通行、危及他人安全或弄髒巴士及轉乘站或總站設施,最高罰款可達5000新加坡元(約合3.07萬港元)。
當局授權檢票員和巴士轉乘站職員發出違例通知單,巴士車長則不獲授權開罰單,以確保專心駕駛,但他們仍可根據現有運載條款勸喻乘客停止滋擾或擾亂秩序的行為,亦可要求對方下車或向巴士運作控制中心求助。
值得注意的是,在內地,廣州最近也計劃立法,在地鐵、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時,不得發出聲音,若違反規定,最高罰款1000元人民幣。針對此項新規,許多內地網民表示樂觀其成,希望其他城市跟進。但亦有網民認為,執行起來有困難,「地鐵工作人員的無執法權也有難處,外放者又不會等警察來。」其實早在2023年廣州地鐵修訂《廣州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該條例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禁止在搭乘地鐵等公共交通時外放電子設備聲音。
原文鏈接:新加坡擴大公共交通監管至巴士 腳放座位大聲播片或被罰3000港元 https://www.orangenews.hk/international/VVuiy5u/?utm_source=newscopy&utm_mehi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