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質疑X喜歡與網友談色情話題
辯方又指,X在Heymandi的名字有「走甜」的Hashtag(主題標籤),意指不談色情話題,但其實Heymandi有過濾色情字眼功能,X稱有用過,但指該功能會連「波鞋」、「射手座」等字都遮蔽,故沒有再用。辯方續指Heymandi有封鎖或舉報色情話題的網友,X稱當時沒有想過。辯方指X沒有使用因為她歡迎或喜歡和網友討論色情話題,甚至想相約外出,X否認。
見曹停止肛交 X認為事情已成過去
律師亦就X指曹曾在她不同意下肛交的指控盤問,並指X供稱當日與曹性交後,有一同離開酒店,但後來又改稱她先走,質疑X說謊,X否認其事。辯方續指,根據X聲稱與曹兩次性交之間的時間發生肛交事件,質疑X若不同意肛交,為何未即時離開,之後仍與曹共浴,並有替他口交和再性交。X稱只覺得痛:「無乜感受。」又稱當時只想拒絕肛交。法官問她可一筆勾銷,當作無事發生?X稱肛交已停止,覺事情已成過去。法官再問她是否沒有記仇,X稱:「我認為係。」。
否認虛構與曹性交
X續指,當時覺得曹已回復正常,因此繼續和他發生性行為。辯方便指,曹可能再和X肛交,X答:「我覺得唔會。」辯方最後向X指出,曹當日並沒有和她性交、肛交和口交,並指這全是X虛構出來,X否認說法。

首被告譚兆竣 (28歲,小學老師)

次被告陳家明(33歲,地政主任)

第三被告吳啟正(24歲,工程實習生)

第四被告曹杰庭(31歲,消防員)

第五被告黃栢康(28歲,YouTu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