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歲少女涉在約1個月時間內,先後與5名在交友程式認識的男子非法性交案(HCCC94/2025),今(1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播放事主X最後部份的錄影會面,另首3名被告的律師開始對X進行盤問。
X在最後部份的錄影會面透露,她與小學教師見面時,
該教師曾拿出狗帶性玩具,並用該帶套著她,要她赤裸爬行。代表教師的律師盤問時,反指該性玩具是X給被告的,指X稱有人送給她,她怕母親發現,故給了該老師,但兩人並無使用。律師又指,X與該老師在酒店房內只在聊天,無發生性行為,X否認說法。
控方今早播放X的另一個錄影會面,X在該會面稱和小學老師在酒店房間性交時,小學老師曾使用性玩具。
X指該工具是一條狗帶,狗帶連接一條繩。小學老師把狗帶套住X,然後拖住繩,要X全身赤裸扒在地下行走。狗帶上有一個球,該球放入X口中。信任譚故同意玩性玩具X其後接受辯方盤問,代表首被告譚兆竣的代表大律師指,
X和譚在網上認識到見面,相隔不足一天,問X為何願意玩該性玩具,X稱因譚提出,她認為可以嘗試,加上玩該性玩具不會使人受傷。X又稱她容易順從他人意見,且譚透露了他的背景,X認為他值得信任,因此相信譚。辯方問,該性玩具是否具侮辱性,X稱當時有感到尷尬。
辯方亦指根據X的口供,譚在X的口內射精,問此行為是否具侮辱性,X不同意,指一般情況下都會發生,認為沒有不妥。辯方指X向譚透露被欺凌
X亦提到譚在酒店房內有問她讀書情況,辯方指X當時亦向譚透露遭欺凌,及與同學關係不大好,她被排擠,同學會丟棄她的書包。X回應指不肯定有否講及這些事。辯方續指,X有向譚透露,家人把注意力放在胞姐身上,她因此不開心,譚則拍X膊頭安慰她,X否認說法。
辯方道出其案情,指X和譚在房內沒有性交,也沒有使用性玩具,X也沒有替被告口交,他們只是在聊天,又指該性玩具是X帶到酒店,她當時向譚稱,他人送她該性玩具,但不想帶回家,以免遭母親發現,X因此把它送給譚,X否認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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