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會員可[按此]登入。未成為會員可[按此]註冊。
[公司模式 - 關]  [懷舊模式 - 開] 
[Youtube 預覽 - 關]  [大字型]  [小字型]

您現在聚腳在 時事台內。

跳至第 頁

發起人
14歲少女涉與5男性交 事主稱曾用狗帶性玩具 辯方反指事主帶來
6 個回應
Hanzawa

14歲少女涉在約1個月時間內,先後與5名在交友程式認識的男子非法性交案(HCCC94/2025),今(1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播放事主X最後部份的錄影會面,另首3名被告的律師開始對X進行盤問。

五名被告分別為譚兆竣 (28歲,小學老師)、陳家明(33歲,地政主任)、吳啟正(24歲,工程實習生)、曹杰庭(31歲,消防員)和黃栢康(28歲,YouTuber)。5人各被控一項非法性交罪,及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曹杰庭另被控1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此外,黃栢康被控2項襲擊罪。案件發生於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女事主X案發時14歲。

X稱曾遭小學老師用狗帶套住

控方今早播放X的另一個錄影會面,X在該會面稱和小學老師在酒店房間性交時,小學老師曾使用性玩具。X指該工具是一條狗帶,狗帶連接一條繩。小學老師把狗帶套住X,然後拖住繩,要X全身赤裸扒在地下行走。狗帶上有一個球,該球放入X口中。

信任譚故同意玩性玩具

X其後接受辯方盤問,代表首被告譚兆竣的代表大律師指,X和譚在網上認識到見面,相隔不足一天,問X為何願意玩該性玩具,X稱因譚提出,她認為可以嘗試,加上玩該性玩具不會使人受傷。X又稱她容易順從他人意見,且譚透露了他的背景,X認為他值得信任,因此相信譚。辯方問,該性玩具是否具侮辱性,X稱當時有感到尷尬。

辯方亦指根據X的口供,譚在X的口內射精,問此行為是否具侮辱性,X不同意,指一般情況下都會發生,認為沒有不妥。

辯方指X向譚透露被欺凌

X亦提到譚在酒店房內有問她讀書情況,辯方指X當時亦向譚透露遭欺凌,及與同學關係不大好,她被排擠,同學會丟棄她的書包。X回應指不肯定有否講及這些事。辯方續指,X有向譚透露,家人把注意力放在胞姐身上,她因此不開心,譚則拍X膊頭安慰她,X否認說法。

指X送性玩具給譚

辯方道出其案情,指X和譚在房內沒有性交,也沒有使用性玩具,X也沒有替被告口交,他們只是在聊天,又指該性玩具是X帶到酒店,她當時向譚稱,他人送她該性玩具,但不想帶回家,以免遭母親發現,X因此把它送給譚,X否認說法。

指X提出性交和口交遭陳拒絕

次被告陳家明的代表大律師指,X在錄影會面中講述陳在酒店房間何時洗澡有誤,X承認有不肯定的地方,但否認其印象不可靠。陳的律師亦道出案情指,X在房間內提出口交和性交,遭陳拒絕,兩人不歡而散,X否認說法。

質疑X稱性交維持友誼的說法

第三被告吳啟正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引述X的錄影會面,指她在會面稱,若不應約發生性行為,擔心和他人的關係會中斷。惟辯方指,X和多名男子性交後也沒再聯絡,指發生性行為並不能建立關係,X回應說:「會維持到。」又稱:「嗰一晚都仍然係朋友。」但承認不能長久維持關係。

原文網址: 14歲少女涉與5男性交 事主稱曾用狗帶性玩具 辯方反指事主帶來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389853?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him=referral


#good2#1    #bad#0  
標籤:
吳的律師指X上門只為補習

X在盤問時亦指,對性行為沒有感覺、沒有興趣,性行為沒有為她帶來歡愉。辯方續問,跟一名陌生男子發生性行為,為她帶來什麼好處,X說:「可以做Friend(朋友)。」辯方隨即指現實情況不是如此,X說:「可能咁啱。」辯方又指,X和吳在吳的單位內沒有口交和性交,他們相約只是為了吳替X補習,而X也從來沒有提及她14歲,X否認。


X淫到


臭了的G沒人要


有冇機會打得甩:O


有冇機會打得甩:O

如果明知對方14歲既未必打得甩?


有冇機會打得甩:O

如果明知對方14歲既未必打得甩?

爭議點:X講既故仔係咪真?
真:罪成
老作:無罪。


跳至第 頁



  快速回覆 - 輸入以下項目

本討論區現只接受會員張貼文章,本站會員請先登入。非會員人仕,您可以按此加入為新會員,費用全免,並可享用其他會員服務。


上次光臨時間: 26/9/2026 23:16
今天貼文總數: 582 | 累積文章數目: 7,530,254

聯絡我們 |  服務條款 |  私隱政策
Copyright © 2026 HKGold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