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會員可[按此]登入。未成為會員可[按此]註冊。
[公司模式 - 關]  [懷舊模式 - 開] 
[Youtube 預覽 - 關]  [大字型]  [小字型]

您現在聚腳在 親子台內。

跳至第 頁

發起人
現實中有幾多個呀哥真係會認為我的妹妹哪有這麼可愛?
2 個回應
韓玄

https://image1.gamme.com.tw/news2/2026/10/5/qaDCzqLIkdCX26Sbx9yenpGelqer.webp


#good2#0    #bad#0  
標籤:
[jerk]cl


男子涉11至14歲時與胞妹亂倫 胞妹15歲時報警 不會出庭作證

被告與妹同房睡覺時提意性交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首兩項亂倫罪均在兩人的睡房發生,當時睡房只有他們兄妹二人,被告突然提議「扑嘢」,遂與事主性交;第三次事件一星期後發生,2人在家中客廳,X為被告手淫,其後被告要求她口交,過程持續5至6分鐘,最終被告在事主口中射精。

X在15歲時報警

兩星期後,事主在家中客廳再為被告手淫及口交,其後兩人再度性交,被告在事主的腹部射精;同日晚上,兩人的祖父母在房間內睡覺,父母已經外出。事主再為被告手淫及口交,整個過程持續約5分鐘,其後二人再度性交,被告同樣在事主腹部上射精。事主X在15歲時報警。

被告指妹妹願意並曾主動提意性交

控方指,X不會就本案作供,但控方會傳召兩名警員作供,以證明拘捕過程恰當,及被告在警誡下曾招認稱:「我嗰時好細個,不過我認我有做過,我依家都好後悔。」此外,被告亦曾提及妹妹同意及曾主動提議性交。

從射精情況可見被告知道後果

除此以外,控方亦會傳召被告的中小學老師,已證明被告曾經接受性教育,知道有關行為嚴重錯誤。控方認為,即使被告當時年幼,亦必然知道其行為是錯誤的。再者,被告最終只在事主腹部射精,反映他清楚知道體內射精的後果,

事主X案發時7至10歲

承認事實指出,被告2002出生,案發時約11至14歲;事主則在2006年出生,案發時約7至10歲。案發時,他們與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及傭人同住。事主X在2021年12月9日報警。

原文網址: 男子涉11至14歲時與胞妹亂倫 胞妹15歲時報警 不會出庭作證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386611?utm_source=01articlecopy&utm_mehim=referral


跳至第 頁



  快速回覆 - 輸入以下項目

本討論區現只接受會員張貼文章,本站會員請先登入。非會員人仕,您可以按此加入為新會員,費用全免,並可享用其他會員服務。


上次光臨時間: 26/9/2026 2:40
今天貼文總數: 636 | 累積文章數目: 7,529,999

聯絡我們 |  服務條款 |  私隱政策
Copyright © 2026 HKGold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