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就35+顛覆政權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6月在獄中被捕,被控2020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黃之鋒認罪,高等法院今日將處理他的答辯及判刑,預料需時1日。
控罪指出,黃之鋒於2020年7月《港區國安法》實施起至同年11月23日,在香港與羅冠聰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被羈押逾2100天 若罪行重大可囚終身
資料顯示,黃之鋒自2020年11月23日,因2019年6.21包圍警總案認罪還押,其後再涉及其他案件,至今已被羈押逾2100天。
根據《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一旦罪成,可判監3年至10年,若屬罪行重大,判10年至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