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專教師國內遊都唔得?
去返改革開放前,個時你想去第二個城市係要登記攞證先去到
在改革開放前(1978年以前)的中國大陸,公民沒有自由出行的權利。當時所有外出行動均受嚴格管制,私自出行、沒有單位介紹信或合法證件會被視為違法或盲流,寸步難行。
介紹信與證件制度單位介紹信:出門外宿、搭車、買票必須持有工作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介紹信」,寫明身份、出行目的與地點。
糧票與供應證:糧油實行全國票證定量供應,離開原居住地若沒有轉結糧油關係或出差糧票,連吃飯都無法解決。
戶籍與流動限制:嚴格的戶籍制度(農村與城鎮隔離),農民不能私自進城打工或定居,違者會被當作「盲流」收容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