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童子(孩童)殺人案」,或在討論現代法律時被延伸引述為「古代版惡意補足年齡故事」。
關於這個典故的背景與核心概念,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故事的野史與民間流傳背景
這個故事最早多見於明清時期的筆記小說或地方衙門的民間傳說。基本情節大致為:
案情:一名十來歲的孩童失手或故意殺了另一個小孩,依律因年紀尚幼本可免死或減刑。
測試:縣太爺(判官)為了測試他是否真的「年幼無知」,故意在送牢飯時將筷子一正一反放置。
結果:孩童很自然地將筷子順好、對齊後才開始大快朵頤。縣官當場斥責:「吃飯皆知反正,焉能不知殺人償命!」隨即判定他「已明事理」(或已懂事),下令斬立決。
2. 現代法律的對應概念:惡意補足年齡在現代法學界或普法討論中(尤其在探討未成年人惡性重罪時),這個典故經常被拿來當作「惡意補足年齡原則(Malice Aforethought / Malice Supplies the Age)」的形象化比喻。
什麼是惡意補足年齡? 這是英美法系中的一項古老原則。意思是如果未成年犯在犯罪時表現出極大的惡意,並且具備辨別是非、明辨對錯的能力(就如同故事中分得清筷子反正一樣),那麼法律就可以推定他的心智年齡已達到成年標準,從而剝奪他因年齡享有的免刑保護,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個故事之所以流傳至今,正是因為它用一雙筷子,極其生動地辯證了「生理年齡」與「心理認知能力」在法律判決中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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