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36歲髮型師在灣仔站至北角站的港鐵列車上自瀆後,將精液射在一名46歲女子的臀部位置及袋上,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今(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鍾穎詩指出,被告在審訊中對手部動作的解釋前後不一,一時稱因濕疹痕癢,一時又指是髮型師的職業勞損,認為證供並不誠實可靠。
鍾官又指,將精液射於女事主的衣物上亦屬侵犯,最終裁定被告罪成,並將判刑押後至5月22日,以索待取背景及心理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古國偉(36歲,髮型師),被控於2025年2月5日,在香港於一輛在港鐵灣仔站與北角站之間(往柴灣)的車廂內猥褻侵犯X。
鍾官引述雙方承認事實指,案發當日,X、一名男子及被告乘搭同一前往柴灣的列車。根據X的供詞,她在灣仔站上車,站在門側面向車門,其間專注看手機,未有沒有留意周圍情況;直至在北角站下車時,一名男子告知她「有人射咗啲嘢係你上面」。該男子其後協助截停被告並報警。
反之,鍾官則指出被告自辯時供辭前後不一,一方面稱手部動作時因腰部濕疹痕癢,另一方面在覆問下又稱是髮型師的職業勞損,因而拒絕接納其證供。另有化驗結果顯示,事主瑜伽褲上的精斑與被告的DNA吻合,故法庭作出不可抗拒的推論,認定被告在車程期間自瀆,並將精液射在X瑜伽褲的臀部位置及袋上,裁定被告的罪名成立。
鍾官在裁決時指出,在車廂內自瀆屬猥褻行為,而將精液射於事主衣物亦構成侵犯;即使並非直接身體接觸,其猥褻程度仍屬嚴重,加上案發地點是公眾交通工具,故押後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報告。法庭另頒下賠償令,要求被告賠償事主500元的瑜伽褲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