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緣,有網民於日前深夜約10時40分經過灣仔時,發現一火鍋店於收舖後,疑似將打邊爐食剩的湯底及廚餘倒在店外的馬路上,該網民隨即拍照並上傳至社交平台Threads。
途人好意提醒 涉事者未有理會
根據事主的圖片所示,懷疑是湯汁的液體遍布火鍋店門外的路面,更形成一條「長河」,馬路中心甚至遺留有如腸仔、魚蛋等食物殘渣。事主補充,當時曾有途人提醒疑似倒湯底的人,表示「咁樣倒會整塞啲渠」,但對方似乎毫不在意,逕自行回店內。
網民轟自私︰引晒老鼠嚟
帖文一出,旋即引來大量網民留言,大部分人對店家的行為表示強烈不滿。不少網民怒轟這行為「自私」,並擔心事件會帶來多方面的負面影響。例如衛生方面,網民憂慮油膩的廚餘會「引晒老鼠嚟」,對附近街坊及環境造成滋擾,更質疑「間舖都唔慌乾淨」、「驚條街未夠污糟?」,以及「真心唔明點解會夠膽行入去食」。
至於安全方面,有人則指出湯底中的油污會使路面濕滑,「容易製造交通意外,尤其電單車」。亦有評論認為,這種亂倒廢物的行為「每次大少少的雨量都水浸…導致坑渠塞晒」。《星島頭條》就此事嘗試向懷疑涉事火鍋店了解,惟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傾倒廢物致溝渠堵塞 最高可面臨監禁半年
根據本港《公眾潔淨及防止妨擾規例》(第132BK章)第4(1)(a)條的規定,任何人士均不得在街道或公眾地方棄置廢物,亦不准安排或容許他人進行相關棄置行為。此項法例涵蓋多種不當行為,包括將垃圾掃入或拋進去水渠、把食物殘渣或泥濘倒入渠道,以及任何可能導致溝渠堵塞的廢物棄置方式。一旦違例被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相關公職人員亦有權向違例者直接發出3,000元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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