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空墜物壓傷人,後果可大可小!加拿大多倫多萬錦市(Markham)一名自稱「多倫多工程佬」的港人在Threads表示,今年9月11日晚上7時許前往大統華超市(T&T Supermarket)其中一間分店,和同伴正在超市麵包區的蛋撻櫃前挑選商品,頂部一個大型發泡膠展示牌突然鬆脫掉落,直擊其右面及眼睛附近,事主幸獲眼鏡擋劫免致盲,但仍撞至頭痛,需要看醫生接受醫療檢查

真係嚇死人,明明去夾個蛋撻,點知中頭獎,唔明白點解咁大間超市都會咁。樓主哭訴
加拿大華人夫妻買樓呻慘!自爆開支變月光族 慨嘆:睜眼就是帳單
樓主表示,該塊展示牌雖然由發泡膠製成,但由於體積相當龐大,估算重量達1至2公斤,高空掉落的衝擊力不容小覷,樓主事後詢問現場職員了解,相信該展示牌掉落時先撞擊到了下方的電視熒幕,電視機發揮了「卸力」緩衝作用,展示牌才反彈擦過其右邊面部,事後經理記錄樓主電話號碼,以作跟進

好彩當時戴咗眼鏡擋一擋,唔係就直接GG,真係命大!樓主慶幸
樓主質疑大統華作為加拿大規模最大的連鎖華人超市,理論上應具備嚴格的安全標準與日常維護機制,如今竟發生天花板展示牌無故掉落的低級安全漏洞。

點解咁大間超市都會發生呢樣嘢?冇定期維修同埋保養嘅咩?唔通都有豆腐渣工程?樓主質疑
帖文引來許多網民討論,支持樓主追究到底:
「喺美國,可以晨早退休啦」
「告到佢甩褲啦」
「賠償有排傾」

在加拿大安大略省(萬錦市所在省份),類似超市展示牌掉落砸傷顧客的公共安全事故,受安省《業主責任法》(Occupiers' Liability Act, R.S.O. 1990, c. O.2,簡稱 OLA)嚴格規範。這個法案取代過去普通法規則,是安省所有商業場所(如超市、商場、餐廳)人身傷害索賠的核心依據。
誰是法律上的「責任人」(Occupier):根據OLA第1條,責任人並不單指物業業主(Landlord),而是指對該場所的狀況、活動或允許進入的人員具備實質控制權與維護責任的人。連鎖超市營運商、物業管理公司,甚至負責安裝展示牌的工程承包商,均可能被認定為共同責任人。